close
趁著吃牢飯的熱潮稍過,才來寫,多不愛湊熱鬧(嘻!其實就是個懶的爛藉口)

那一年我大一,想打工賺取零用錢,
所以學姐介紹我到地下舞廳打工,在我們那個年代,舞廳還沒完全合法

其實我也搞不清楚地下舞廳跟地上舞廳到底差別有多大
我確定的是還蠻單純的,就是喝茶、果汁、有酒嗎,我已經不太記得了,若有恐怕也就是啤酒之類的.
每個人入場基本消費150還是200元,然後送飲料,地方也不大頂多30坪(舞池),
加上小櫃臺,裡面就是做飲料,還有個小DJ台,是老闆兩兄弟負責的,後來還加上我學長當DJ,生意普通,
就只有週六日生意好一些,地點離學校(文化)跟我家(大直)都還蠻近的,在中山北路現在的光點巷子裡,一個地下室,一個禮拜上三天班,就6點到10點吧,有些忘了怎麼這麼早就可以回家,顯然真是個很單純的地下舞廳,叫雙子星,印象反正我每天都可以搭公車回家,我也不會騎車,也沒告訴我爸媽我在做什麼,就是打工啊,然後薪水還不賴,一個月6000元(可是二十年多前呢),那薪水可是讓我配了副隱形眼鏡呢
我們的工作就是送飲料,整理環境,然後萬一沒人跳舞,或是有客人想跳怕害羞,那我們就下去充充場面,
當然不是那種三貼BLUES之類的,就是啊「迪斯可」,偶而來點台中恰恰(是吧,我最近才發現那叫台中恰恰)
所以我們當年的舞技,可是由實力累積的,我不會拿頭在地上打滾的,反正就是可狂野可清純(自己說的)
真的上了多久的班,我也沒印象,可能沒幾個月吧,只記得我20歲的生日是在哪裡過的吧,一拖拉庫的同學朋友+舞客。禮物是用計程車塞滿載回家,真是青春啊,現在哪有啥力氣搞什麼生日趴,巴不得沒人知道自己老一歲,還慶什麼!

那一天,我是去玩的(真是帶屎的命),是週末,同學跟學姐上的班,客人很多,有人叫我去幫忙拿個飲料跟把冷氣開強一點之類的,我走進櫃臺,然後就警察進來了----全部不准動

我就站在櫃臺裡,於是我跟老闆+DJ學長+我(只是走進來幫忙的客人。那時為了義薄雲天,總不能說我不是在這上班,是她啦,這種不上道的話)依違警罰法(現在好像已經取消了)送進當時的天下第一分局「中山分局」

(待續,趕著出門,最近腦子有點卡住,寫字的驅動力沒那麼強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ister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